的死亡时间为11月29日的凌晨两点左右。”

“据案发现场的第一发现人珍妮弗·麦金尼斯描述,她发现尸体时,尸体坐在沙发上,头部上仰,额头有弹孔。嫌疑人约翰·麦金尼斯倒在书架前,手里握着一把鲁/格22手/枪。”

马库斯道:“死者身中一枪。子弹击穿他的额头,撕裂了他的大脑,留在死者身后的沙发靠背里。我们做了弹道对比鉴定,确认凶器就是约翰手中的鲁/格22手/枪。”

“案件还有需要说明的地方吗?”检察官对艾玛丽丝道,“在这种情况下,你也打算进行询问?”

“当然,”艾玛丽丝道,“凶器上检测出指纹了吗?”

马库斯点头:“凶器上有两个人的指纹,其一是嫌疑人约翰,其二是约翰的夫人珍妮弗。后者的指纹仅存在于枪管上,是她移动凶器时留下的。”

“约翰手里有凶器不等于约翰是凶手,”艾玛丽丝按住桌子,“你们还有其他证据吗?”

检察官冷不丁发出一声冷笑:“不然你说说看,凶器为什么在他手里?”

艾玛丽丝可疑地停顿片刻,她自己都不太相信这一说辞:“……也许是他不小心捡到的。”

检察官反问:“看到案发现场有把枪掉在地上,你会去捡吗?”

艾玛丽丝的沉默如此可怜。

检察官道:“况且,我们手中的证据不止这些,警方在嫌疑人右手的袖口上检测出了硝烟反应。”

他摊手:“如何,子弹、凶器、指纹和硝烟反应,还不足以证明他的罪行吗?”

艾玛丽丝做了一个深呼吸,她知道自己在狡辩,但除了狡辩,目前没有其他拖延时间的手段:“可是现场少了一个抱枕。”

检察官一时没反应过来:“抱枕?”

艾玛丽丝道:“珍妮弗没告诉你们吗,有一个抱枕从案发现场失踪了。”

“说不定那只是她的借口,她和嫌疑人有亲属关系。”检察官道,“一个抱枕的消失能证明什么?”

艾玛丽丝双手拍桌:“死者倒地,嫌疑人昏迷不醒。能带走抱枕的还有谁?只有身处案发现场的第三个人!”

检察官对她的话投来无言以对的复杂眼神,他弹了弹手上的资料:“既然如此,请你告诉我,第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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